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台灣的女巫店能,為什麼香港不能

在清理舊物,這篇是年多前的文章了,報紙要丟掉,唯有找文章放此留存。上年去過女巫店一次,很喜歡,好想香港也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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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女巫店能,為什麼香港不能    文:黃津珏   2011-06-12

音樂的創作事實上並不會完成,只要持續演練,音樂本身也就會繼續成長。聽碟,聽收音機,看錄像,都不真實,只有現場才是音樂的原型。

—— 艾力克萊普頓(Eric Clapton)

台灣女巫店的轉生先說女巫店。位於台北市住宅區,表面是經營十餘年的咖啡室,以推廣女權運動、強調女性議題作為店的理念。周四至周六晚間的獨立音樂表演讓它成為台北文藝青年心中獨一無二的文化坐標,是陳綺貞、張懸和蘇打綠等獨立音樂人/樂隊的重要培養所,張懸更是自高中起就在女巫店駐唱,直接從該店成名。由於位處住宅區,常遭鄰居投訴噪音過大而有繳不完的罰款。5 月4 日,台中市阿拉酒吧(ALA PUB)大火造成9 死12 傷慘劇,全台嚴查所有在非商業區開設並售賣酒類飲品的場所。其後,女巫店被以「非商業區不得開設PUB、酒店」為由勒令停業。

女巫店要繼續生存必須搬到商業區,但負責人彭郁晶指,小店經營負擔不起昂貴的商業區租金,周遭氣氛也不適宜辦文化產業。

張懸積極發起保育女巫店運動,直接引用她的公開信—— 「將各類藝文演出空間(場所)區別類型並立法規範和扶持,對於藝文產業和音樂等創意文化極其重要而迫切,但多年來不論政府政策還是立法院的立案皆遙遙無期⋯⋯我不以為需要去討論女巫店的處境該與不該,因為政府還沒關心和實踐的事何來便宜合理的對錯之分。但任何一個需要藝文演出場所,而又能為自己做選擇的人,一如造就每個前瞻年代的群眾,群眾,你們才是最終的聲音」。行動引發大量討論,結果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出面協助,加設「音樂展演空間業」讓Live House 能夠合法登記。立法配套有待補充,土地使用權限、噪音擾民的環保問題、消防條例等等法規的標準,仍須很長的討論方能制定政策,但台灣的Live House 業在長久的灰色地帶中,邁出最重要的第一步。

香港的Hidden Agenda

2009 年4 月11 日,原址本為私人band 房的一個觀塘舊式工廈單位,自本地與廣州9 支獨立音樂隊伍舉辦首個音樂會後,該處被命名為HiddenAgenda。沒有升降機、微弱的通風系統、音響器材嚴重不足、常常爆水渠等的惡劣環境,竟也成為本地獨立音樂人的聚合點。其實道理很簡單:香港玩獨立音樂的,都渴望機會。機會跟邁進主流無關,而是在最少干預下呈現自我,保留獨有的原真(authenticity),建構自己的文化身分。為了得到滿足,音樂人對硬件的要求亦大大降低,更有多人主動借出。

不到一年後的2010 年1 月31 日,這所工廈LiveHouse 開辦了最後一個音樂會,這是業主封舖前的最後一天。政府推出活化政策,Hidden Agenda 坐落的廠廈被整棟收購。

常說本地搞文化藝術都是極度頑固的,HiddenAgenda 被逼遷後決定重開。新租用於九龍灣的廠廈同樣非常破落:地面破爛,門窗破爛,光管就在頭上搖晃。舊址的經營累積了更多的伙伴,十多人義務幫忙,修修補補,很快便捲土重來。到今天為止,一共舉辦過117 場表演,總數有291 隊樂隊/演出單位,分別來自20 個國家,50 個城市。其中本地樂隊佔189 隊,外地102 隊,包括48隊中國樂隊。音樂類型橫跨搖滾樂、重金屬、爵士樂、民謠、朋克、後搖、視覺搖滾、雷鬼、嘻哈、實驗噪音、電子舞曲等。時至今日,每逢演出,仍需倚賴一班義務幫手的朋友;遇有入場人次不理想,表演單位也分毫不收;為推動本地的音樂新血,亦多舉辦免費進場的音樂會。這正是當下獨立音樂圈的現實,靠的都是本土音樂分子的義務參與,都在燃燒大家對藝術的執意。其中放棄的人很多,慶幸新加盟的人也不少。

兩年間,Hidden Agenda 沒有支取過政府的一分錢,卻贏得一眾海外人士支持,於本土英語社群中有着相當高的評價,認為在此能感受到真正本土(local) 的音樂氣氛, 甚至被雜誌《TimeOut》評為本地最佳音樂演出場地。法國文化協會聯同康文署舉辦的法國五月(Le French May)亦曾在此舉行。

強拆政府的過期法例

可在上月,Hidden Agenda 分別收到無牌賣酒與工廈違規商業經營兩項指控,前者為檢控前的最後警告,後者被要求於6 月21 日前矯正,否則勒令結業。同月,工廈藝術家關注組與政策局取得緊密聯繫,發展局與民政局都明言工廈文化空間,如Live House、劇場、畫廊等等的問題難以梳理,並暗示於灰色地帶經營可能是目前最安穩的操作。在政策局拒絕承擔,藝術家主動協助理順卻未定案之際,Hidden Agenda 遭遇瀕臨結業的陰霾。無牌賣酒的指控看似合理,但對收入微薄的Live House 而言,找到所謂能合法經營表演文化事業的地點、從而最終能申請販賣酒類牌照的門檻實是高不可攀。違法最終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觸犯法例的人錯了,一是法例錯了。總有一邊錯,錯的就需要改。

以本地音樂文化脈絡而言,必須理解的是本地音樂圈已經與工廠大廈不可分割,就算以高產值的主流/上流音樂圈為首的商業考慮,也不能跳出工廈的低租金、可承受噪音的培育優勢。而Hidden Agenda 的出現,也是因應觀塘工業區有機形成的音樂文化群聚(cluster)而誕生。一個文化區是怎樣「打造」的?你能夠「打造」多一個紐約蘇豪區,多一個倫敦Camden Town,多一個荷李活嗎?這樣說明,事實上並不是我們應該怎樣面對政府,而是政府該怎樣面對我們。

兩岸政府面對Live House 議題都有幾乎一致的難題:城市規劃的盲點、消防規格的局限、噪音管制等等。在各種「不可能」的條件下為何女巫能夠存活下來?我想最重要的就是文化局的介入。我不只一次看見本地政策局討論文化事項時面露難色,但試想想,政府能以重建之名強拆一棟棟50 年以上樓齡的屋宇建設,我們為何不能以協助城市發展之義強拆政府50 年前頒布的過期土地規管法例?

令人感動的是,Hidden Agenda 被指違規的消息一傳出,facebook、微博上瘋傳之餘,更紛紛換上Hidden Agenda 的logo;各方音樂人、觀眾、傳媒、其他文化界別人士,以至律師團隊與社運人士都大力支持。其實Hidden Agenda 內部清楚明白地政署的審查機制,只要花一點工夫就能安全過渡。但如果啞忍不理,或偷偷摸摸,就等於接受政府強加於文化圈的原罪。工廈是最後的據點,已沒有退路。

曾經走進立法會與發展局長林鄭月娥開會討論文化空間議題,我問她一些每個通識科學生都會問我而我總答不上的問題:一,特區政府視為優勢產業之一的創意文化產業,到底有什麼優勢?二,怎樣才能夠說服文化藝術工作者留在香港發展?她笑而不答。到了現在,我們大抵已有答案:留低,是為了身邊的人;我們的優勢,也正是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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