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信報
前幾年,凡是聽見香港地產財閥想在香港做些什麼善事或搞什麼項目回饋社會之類的,都不期然笑起來,太好笑了。肉食商人猛然回頭,鼓吹素食,教市民認識現代農場肉食之毒,苦勸市民盡量減少食肉;妓院老闆心血來潮,發起全城守貞宣誓大行動,都不及地產財閥要在香港行善來得好笑。我就是怕了笑壞自己,這幾年都忍住手,沒評論這些趣事。
上周,美國富豪有捐身家的行動呼籲,沸沸揚揚,香港也好像有些地產財閥要躍躍欲試,提高格調行善,紓解一下社會的仇富心理,為「地產霸權」之論消消氣。念及此文刊登之日,正是陰曆七月初一,中國風俗認為此日鬼門大開,不妨當是白日見鬼,以靈異角度來評論。
菩薩畏因,凡人畏果
肉商勸人食素,妓院老闆勸人守貞,也會是出於真誠和善心的,你我也許都見過這類思想矛盾、但心地善良的好人。矛盾是有的,但不怎麼大。總有人要食肉,也總有人要嫖妓,肉商或妓院收手也沒用,總有人會賣肉和賣淫的。肉商在行善的時候,可以選購合乎規格的安全肉食,屠宰盡量人道,肉檔準備少份量的包裝,歡迎顧客買少份量,鼓勵人家少肉多菜。
妓院在行善時,可以人道對待娼妓和嫖客,光顧過於頻繁的,勸他發展其他嗜好,照顧家庭,有鬱結或沉溺的,便要勸他看心理醫生。
行善首先要止惡和懺悔。在自己職分之內,不做惡業,停止惡因。做了惡業,就要懺悔,正如上述的肉商和妓院的例子。香港的地產財閥惡貫滿盈,惡業正在增加,行什麼善呢?至於懺悔,市民都未曾看見有地產財閥懺悔自己傷天害理的。振振有詞,嫌自己賺得少的,或投訴政府不賣力配合其賺錢大計的,埋怨政府未曾極力鎮壓保育人士的,就聽得多。
地產財閥之中,很有一些是信佛信道的,我既是修行人,也趁七月一日之機,向惡道眾生說一下法。昔時梁武帝,一生造寺無數,布施供養僧眾,求教於達摩祖師,祖師說他並無功德,以其心不淨也。
即使是善業之人,修功德,也先要心淨,但求濟人度人,不求福報,不求名號,甚至連濟人度人的色相都要脫去。若是惡業之人,先要止惡,後要懺悔,始可以談布施,談功德。
要在「因」上面用功,不是在「果」上面用功。種善因,才有善果。種的惡因多,即使有些少善業,也是於事無補,來世恐怕也要下地獄。今生結了善緣的,在地獄也可隨地藏菩薩修道。
傷殺性靈,甚於殺生
地產財閥之罪惡,可謂滔天。善業之中,放生最大;惡業之中,殺業最大。殺業之中,以傷殺性靈為最大。將人愚弄驅策,使其過勞工作而不給予合理報酬,又以地產炒賣壓榨其所得,也業務壟斷消滅其謀生門路,使其供少數大僱主集團虐待而不懂得抗爭,再收買高官,杜啞傳媒,蒙蔽學校,摧折正氣,使全城之人如行屍走肉,精神流離失所,比鬼魂中陰身,還要無知無覺,是謂傷殺性靈。殺靈之罪,甚於殺生。
殺業之中,殺未生之罪,為次大。所謂未生,是將來的眾生。將人心敗壞,以樓房為私業之念,破壞鄉郊水土,令這一代人無法接觸自然,令下一代人無法享有水土之利,令諸種生物絕命而無法繁衍,是殺未生之罪。第二個殺未生之罪,是妨礙民主發展。
民主是國家發展與國際和平之基礎,地產財閥盤踞立法會功能組別,不主動撤出,甚至不自制權力而向所有決議投棄權票,就是妨礙香港民主。
香港沒有民主,民意無法伸張,民怨無法宣洩,社會創造力和活力無法提升,遇有動盪,必會暴亂死人。即使局面粗安,社會也暮氣沉沉,猶如地獄之城,也是傷殺性靈。再者,香港不能示範民主,大陸之民主轉型也不會順利,間接也令大陸添了暴亂死人之機會。
古之君子有云:「吾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雖然功能組別由港英設立,回歸之後由中共保留,但財閥不主動放棄或抵制,也是共謀。日後之動亂災難,死傷無數,這筆賬人民不能算,閻羅王也會算的。以上是悔罪。如果讀者之中有財閥或與彼等相關之人讀到,而絲毫不感到罪疚的,我也無所謂,日後地藏菩薩自會親身說法。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所謂止惡,是惡業無法一下終止,但盡力行善,減少惡業。地產財閥富得漏油,大可放權讓利,毋須絲毫盡取。
樓房買賣可以實價實惠,商舖租賃不必苛刻,壓榨租戶,商場更不應與名下生意聯營壟斷,以非業務競爭的方法來趕絕同行。商場不宜過分規管監視,令人失去生趣。凡此惡業,不一一述之,免得諸位生惡心。
財閥如不懺悔,也不止惡,卻要立心要捐獻,也有一項目,適合他們大破慳囊,作其「地獄式捐獻」的,就是在全港十八區興建地藏菩薩寺,或者興建一座宏偉莊嚴的地藏殿也可以。
捐款布施,要對機,既然香港已被地產財閥弄得如人間地獄,捐醫院、辦教育,教創業都不對題,建地藏寺最實際。結下善緣,既是利人,也是利己。
香港人的生活在地產商掌握之內,連鐵路公司都是地產商。地產財閥營生眾多,又愛聯營業務,就剩下棺材店和殯儀館不敢沾手。興建地藏寺,順便經營公益性質的骨灰龕,香港人就由生到死都在地產商手裏,就功德圓滿了。